一.八旗制度的建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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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旗制度是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个部落的过程中,为了有效的组织军队和管理民众而创设的一种军政合一的组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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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旗分:
(1) 满八旗
(2) 蒙八旗(努尔哈赤降服蒙古各部落后,仿满八旗制度所编立的)
(3) 汉八旗(由归降的辽东汉族人组成)
二.八旗官制
(1)
八旗的组织与职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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旗的组织基本上分三级:佐领、参领和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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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旗初设时,每三百男丁编为一牛录,设牛录额其一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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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牛录为一甲喇,设甲喇额真一人,领一千五百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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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甲喇编一固山,设固山额真一人,梅勒额真二人,领七千五百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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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后由于归服日众,生齿日繁,於是规定牛录可以增加,但八固山不变,所以满、蒙、汉八旗的牛录是不一样的。(秦国经,2005,pg439)
- 备注:“牛录”汉语大箭的意思,原是满族一种打猎的组织。
- 备注:“额真”汉语主的意思。(秦国经,2005,pg43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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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旗的旗主都是和硕贝勒,也称八大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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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各旗又设总管旗务大臣,与八贝勒共议国政。总管旗务大臣,“凡议政处,与诸贝勒皆坐共议之,出猎行师,各领本旗兵行,凡是皆听稽查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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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32年(天聪六年),皇太极进而取消于三大贝勒并坐受朝的仪式,给为自己“南面独坐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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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34年(天聪八年),为了逐渐削弱各贝勒王大臣的权利,加强封建王权,又明确规定:“凡管理不论官职,
- 管固山者名固山额真,
- 管梅勒者名梅勒章京,
- 管甲喇者名甲喇章京,
- 管牛录者名牛录章京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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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60年(顺治七年),顺治帝谕令:“嗣后
- 固山额真,清字仍称固山额真汉字称为都统。
- 梅勒章京清字仍称为梅勒章京,汉字称为副都统。
- 甲喇章京,清字仍称甲喇章京,汉字称为参领。
- 牛录章京,清字仍称牛录章京,汉字称为佐领。
- 昂邦章京,清字仍称昂邦章京,汉字称为总管。” (秦国经,2005,pg44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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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旗职官的铨选封袭,都有严格的规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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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统、副都统等都是皇帝任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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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参领、副参领、骁骑参领、印务参领、佐领、笔帖式等官员,依制分别在八旗、本翼、本旗或本佐领内揀(jian)选补用,但不能世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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唯佐领分世管佐领和公中佐领。
- 世管佐领又分勋旧佐领和优异佐领,可以世袭。
- 公中佐领在八旗中进行选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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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旗内有严格的等级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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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三旗:镶黄、正黄、正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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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五旗:正红、镶白、镶红、正蓝、镶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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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旗下有包衣。八旗包衣(包衣即家奴)不能和正身旗人编在一起,所以各旗的包衣都令编佐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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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三旗的包衣由内务府管,所以内务府的执掌是:“掌上三旗包衣之政令”。内务总管又叫包衣昂邦(昂邦,汉语大臣的意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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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五旗的包衣为王公府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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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旗包衣的官员有参领、佐领、管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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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衣的官员比同级八旗官员的品级低一等。(秦国经,2005,pg441)
n 旗鼓人也不能与正身八旗人编在一起,须另编佐领以管理他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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旗鼓人远在八旗之前就已存在。当时满洲农奴主在战争中掠来大批敌军俘虏和百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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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衣阿哈:掠来的汉人百姓,掠来后多分配在各农奴主家服劳役,这便形成大量的包衣阿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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旗鼓人:虏来的敌人士兵,和一部分投充的汉人,被编成士兵,由各主任趋势作战,这便形成旗鼓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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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后满洲八旗建立,旗鼓人又从各家抽出,另编佐领,分别隶属各旗旗主。设有旗鼓佐领、参领等官。旗鼓人员,虽出生贱微,但却履立战功。皇太极颇为重视,崇德元年,曾正式规定旗鼓官名:“宽温仁至皇帝谕曰,… …朕之内廷旗鼓官,自此以后,不准呼为旗鼓若以满语称呼为法衣丹章京,若以汉语呼为旗绶卫指挥。亲王、郡王、多罗贝勒等府内旗鼓官,亦不准呼为旗鼓,若以满语则呼为法衣丹达,若以汉语呼为长使,将此谕知礼部,传布施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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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后清入关后,上三旗旗鼓人由内务府管辖,旗鼓人多充当骁骑、护军、前锋等营兵士。各王公府第旗鼓人,由各该旗管辖,多充当王府的守卫甲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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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旗封袭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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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室(分十四等):和硕亲王、世子、多罗郡王、长子、多罗贝勒、固山贝勒、镇国公、辅国公、不入八分镇国公、不入八分辅国公、镇国将军、辅国将军、奉国将军、奉恩将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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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臣世袭(分九等):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、轻车都尉、骑都尉、云骑尉、恩骑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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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旗官员品级,从一品到九品,每品又分正、从、共十八品。(秦国经,2005,pg442)
(2)
八旗都统衙署与值年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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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旗都统的执掌是“掌满洲、蒙古、汉军八旗之政令,稽其户口,经其教养,序其官爵,简其军赋,以赞上理旗务”。(秦国经,2005,pg443)
三.八旗兵制
(1)
京师八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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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64年,清定都北京后,留大部分旗兵守卫北京,叫京师八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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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师八旗的驻扎,以紫禁城为中心,分左右两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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左翼:镶黄旗在安定门,正白旗在东直门内,镶白旗在朝阳门内,正蓝旗在崇文门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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右翼:正黄旗在德胜门内,正红旗在西直门内,镶红旗在阜城门内,镶蓝旗在宣武门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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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其次序皆自北而南,以五行相胜为用。两黄旗正北,取土胜水。两白旗正东,取金胜木。两红旗中西,取火胜金。两蓝旗正南,取水胜火,以寓制胜之意”。这样的方位和次序,不仅京师这样在各地驻防及行军驻扎,也都依这样的方位。还规定,凡居北京内城的八旗官兵,不准到外城居住。居住北京的旗,不能离京四十里。驻防的旗人,不能离驻防地二十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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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师八旗兵,又叫禁卫兵。禁卫兵分郎卫和兵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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郎卫就是天子亲军,是专门随侍、警卫皇帝的军队。
- 选上三旗“才武出众之子弟及各执事效力人等之可任者,为之分班入值,其优者擢为御前侍卫、乾清门侍卫,而统以三旗领侍卫内大臣,即所谓郎卫也”。(秦国经,2005,pg44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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兵卫就是北京卫戍部队。
- “前锋统领所辖之前锋,护军统领所辖之护军,掌宿卫、清跸及宫禁传筹、内禁门启闭之事。内务府三旗所辖之前锋、护军、骁骑,掌守卫随从。八旗都统所辖之骁骑,掌各处值班巡徼之事。步军统领所辖之步兵,掌紫禁城巩守外禁门启闭,即所谓兵卫也”。
- 兵卫之中,专门警卫皇帝苑囿的,还有圆明园八旗护军营及内务府三旗护军营,有:
1) 火器营:专门演习枪炮
2) 键锐营:专门演习云梯
3) 虎抢营:专备皇帝打猎
4) 神机营:专门演练各种兵器、火器及阵法
5) 善扑营:专供皇帝游玩宴乐时表演摔跤和骑射
- 除骁骑营隶各旗都统而外,其他各种营兵,都另设官员统辖。
(2)
驻防八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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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朝为对外防御侵略,对内镇压各族人民的反抗,凡全国重镇要塞,边疆沿海,都驻有八旗兵镇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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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省会(如盛京、江宁、杭州、福州、广州、成都、西安等),一般设将军1人,以统全省的旗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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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重镇(如锦州、山海关、京口、凉州等地,)一般都设有都统、副都统,以统辖该地的旗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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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地军事关隘(ai)要地,设有城守卫或防守卫及防御、骁骑校等官以领兵守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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驻防旗营建制,与京营大致相同。但无论骑兵与步兵都是满、蒙、汉混合编营。(秦国经,2005,pg44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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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旗驻防兵的额数:“畿辅驻防二十五处,兵八千七百五十八名。东三省驻防四十四处,兵三万五千三百六十名。新疆驻防八处,兵一万五千一百四十名。内地各省驻防二十处,兵四万五千五百四十名。又守陵寝、围场、盛京、吉林也门兵2969人。合计十万七千七百六十八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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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旗兵除上述京师、驻防额兵之外,还有后备兵,又叫养育兵或教养兵。这是清入关以后,为解决旗人生计,而采取的一种措施。
(3)
军训与饷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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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朝没五年进行军政一次。军政之格有四:
1. 一。操守,分廉、平、贪。
2. 二。才能,分长、平、短。
3. 三。骑射,分优、平、劣。
4. 四。年岁,分壮、中、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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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军政对八旗官员进行考核升降。(秦国经,2005,pg44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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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入关后,八旗兵才实行薪饷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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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锋、亲军、护军、领催、弓匠长,每月给银四两,每岁支米二十四斛(hu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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骁骑、铜匠、弓匠,每月给银三两。另外,每岁支米二十四斛(hu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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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军领催每月给银二两,每岁支米二十四斛(hu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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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军一两五钱,每岁支米二十四斛(hu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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炮手每月给银三两,每岁支米三十六斛(hu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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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养兵每月给银一两五钱,不给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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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优厚的正饷外,清帝还以各种名义,加赏八旗官兵。清统治者企图以优厚的待遇来保持着这支军队的战斗力。
(4) 八旗的军纪与战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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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旗军前期,纪律严明,战术灵活。曾命令:凡行军战猎,严禁喧哗,勿离旗县,勿毁庙宇,勿杀行人,勿四处劫掠。所虏之人,勿夺其衣服,勿离散其夫妇。赏罚分明,每“克城破敌之后,功罪当实,有罪者即至亲不贷,必以法制,有功者即仇怨不遣,必加升赏用。用兵如神,将士各欲建功,一闻攻战,无不忻(xin)然,攻则争光,战则奋勇”。(秦国经,2005,pg447)
四.八旗田宅、户籍与礼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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旗地与房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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旗地指清朝皇帝、王公贵族、八旗官兵所占有的土地。旗地也叫官庄。分皇莊(又叫上三旗莊田或内务府莊田)、宗室莊田、八旗官兵莊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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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王公官兵分地的数目,有着详细的规定。如给“贝勒、贝子、公等大莊每所地四百二十畝(mu)至七百畝不等。半莊每所地四二十畝不等。圈每所地六十畝至一百二十畝不等”。其他公以下各官,所分圈地、壮丁各有差次,兵士只给壮丁地,每名壮丁给地三十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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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初规定,旗地不许买卖,所谓“旗民不交产”。(秦国经,2005,pg44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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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旗户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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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旗的封建等级制度,非常严森。天命七年,努尔哈赤说过:“天子即朕,朕之子即诸贝勒大臣,贝勒大臣之子即民,民之子即仆”。从阶级分析,皇帝、贵族、八旗官员(包括将军、都统、参领、佐领、骁骑校等)属于封建统治阶级。八旗正身旗人和户下家奴及旗鼓人是被统治阶级。正身旗人虽然有人身自由,但他们受统治阶级的种种束缚和役使。八旗军是职业的军人,他们之中有少数人可能升官成为统治阶级,但多数人都是处于被奴役的悲惨境况之中,甚至有的被沦为包衣阿哈。“户下人”如包衣阿哈及旗鼓人是受压迫最深的一个阶层,他们没有人生自由,可以被买卖,但不许被杀掉。包衣之制,渊源於满族的奴隶制社会时期,远在八旗设立之前,就有包衣的存在。这些人多数是被俘和买来的汉人、朝鲜人等,也有一部分是由于贫富分化被沦为包衣的女真人和蒙古人。这些奴仆,有的“供田虞,并才人参,备药物”。有的从事家中劳役。用于家内劳动的包衣阿哈。用于耕田劳动的叫鸟色韦力来阿哈。由于他们受压迫最深,所以经常发生阿哈逃亡和反抗的斗争。有的奴婢由于忍受不了主人的残酷和虐待而自尽的很多,如康熙初年,“每岁报部自尽者,不下二千人”。
(3)
礼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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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统治者对旗人的教育非常重视。如顺治帝说:“文武乃治天下之极要,不可偏废”。因此,清帝经常训诫旗人要忠、孝、节、义,遵循孔孟之道。规定旗人平时要演习清语、骑射。每月关饷时,令识字领催宣读圣训、广讯一、二条。并禁止旗人赌博、酗酒、宿娼、闲游、私人戏院听戏等。为了培养封建统治人才,清入关后在八旗中设有官学、义学,以教育八旗子弟。(秦国经,2005,pg453)
Reference
秦国经(2005)明清档案学,学苑出版社
阎崇年(2008)康熙大帝,北京:中华书局,ISBN:978-7-101-06224-3
崔清北()大清王朝十二帝(上册),北京:智品图书有限公司
唐益年(1993)清宫太监,辽宁大学出版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