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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3月11日星期日

清代宫廷资料:清宫警卫制度


一.清宫警卫制度的特点:
1)皇帝亲自操纵宫廷警卫大权
·         分别设立侍卫处、护军营、前锋营、内务府三旗包衣各营、神机营等警卫机构,实行分区分面的警卫办法。
·         为了防止发生大权旁落的现象,在紫禁城内不设统一的警卫机构和总管大臣。个警卫机构的统领大臣,互不统领,各自对皇帝负责。而且从职务分工上,使其互相钳制,不致造成某一机构或某一大臣独揽禁卫大权。各警卫大臣实行轮流值班的办法,以统一稽查宫中的治安,并将情况随时向皇帝奏报。这样皇帝则自操宫廷警卫大权,以保证皇宫的绝对安全。(秦国经,2005pg327

2)清代宫廷的警卫,表现出明显的民族统治特色
1.  满洲八旗(最为可靠)
·         最为亲信:镶黄、正黄、正白
·         因此紫禁城内是镶黄、正黄、正白三旗官兵轮流值班,均由景运门进班之统领督率印务章京、司轮长,按照报单不时严查;其紫禁城外围是正红、镶白、镶红、正蓝、镶蓝五旗轮流值班。
2.  蒙古八旗
3.  汉军八旗
(秦国经,2005pg328

3)郎卫与兵卫并重


二.警卫机构与官兵
1)侍卫处
·           任务:侍卫皇帝和部分禁廷的宿卫
·         成员:
a.  “掌统领侍卫亲军以先后宸御左右羽卫焉”:领侍卫内大臣6人,内大臣6人,散秩大臣无定员。
b.  “掌分辖侍卫”:高侍卫班领12人,署班领24人,侍卫什长60人,宗室侍卫什长9人。
c.  侍卫:一等侍卫60人,二等侍卫150人,三等侍卫270人,蓝翎侍卫90人。
d.  宗室侍卫:一等9人,二等18人,三等63人,四等无定额。
e.  “掌环卫周庐。凡扈从,则戒其执事”:汉侍卫也分一、二、三等,无定额。
f.  “掌分辖营众”:亲军都是从上三旗满洲、蒙中挑选出来的。上三旗每佐领下亲军2名,共1,266名以组成亲军营。
g.  “掌供先后导从之事”:御前警卫,专设御前大臣、御前侍卫、御前行走及前清门行走等官员负责。另设后扈大臣2人,前引大臣10人,豹尾班侍卫30人。
h.  “掌禁城之宿卫”:值班领侍卫内大臣1人,散秩(zhi)大臣2人,内班侍卫40人,外班什长3人,侍卫亲军若干人。凡宿卫禁廷,更番轮值,各分6班,班分两翼。(秦国经,2005pg329 -330

2)护军营
·         任务:守卫宫廷。紫禁城内以上三旗官兵轮流守卫。紫禁城以为以下五旗官兵轮流守卫。另外,朝会、燕飨、皇帝出巡,护军营都要派官兵稽查保卫。
·         由满洲、蒙古八旗中挑选出来,凡年力精壮,技艺娴熟的士兵,方为合格。满、蒙八旗每佐领下挑选护军17人,共10,545人。
·         成员:
a.  “掌上三旗下五旗护军之政令”:设统领8人,护军参领(满洲80人,蒙古32人)。
b.  “掌分辖营众”:护军校(满洲681人,蒙古204人)。
c.  “掌司门禁,率值班官兵,以守卫宫阙”
      1. 景运门值班大臣1人,以前锋统领、护军统领轮值。
      1. 印务章京1人。
      1. 上三旗司轮章京1人,下五旗司轮章京1人。(秦国经,2005pg330

3)前锋营
·         任务:
a.  “警跸宿卫”,凡皇帝出巡,前锋营派官兵随扈警卫。皇帝扎营,“于御营一二里外,安设前锋旗二,一位门户。左右以次列帐,日则嘹望,夜则守卫”。
b.  另外前锋营也担负一部分宫廷警卫任务。“前锋营护军官兵,紫禁城内,是是镶黄、正黄、正白三旗官兵轮流值班,均由景运门进班之统领督率印务章京、司轮长,按照报单不时严查;其紫禁城外围是正红、镶白、镶红、正蓝、镶蓝五旗轮流值班。均由出班之统领,于阖门后,率领阙左门值班之司轮长,按照报单严查,不准一名空误。倘有空误,立即严办不贷”。(秦国经,2005pg331
·         由满洲、蒙古官兵组成,全营官兵1800多人。
·         成员:
a.  “掌本翼四旗前锋之政令”:前锋统领,左右翼各1人。
b.  “掌督率前锋警跸宿卫”:前锋参领、前锋侍卫,左右翼各8人。署前锋参领各4人。
c.  每翼还设有随印协理事前锋参领、前锋校、笔帖式等官员,以掌章文移。(秦国经,2005pg330

4)内务府三旗包衣各营
·         由内务大臣统管内务府三旗包衣护军、骁骑、前锋三营。
1.  三旗包衣护军营
    1. 护军统领:镶黄、正黄、正白旗各1人。
    2. 副护军参领:三旗各1人。
    3. 委署护军参领:三旗各5人。
    4. 护军校:三旗各33人。
    5. 蓝翎长:三旗各5人。
    6. 笔帖式:三旗各10人。
    7. “选三旗包衣兵之精者为护军”
(i)     三旗满洲15佐领及朝鲜2佐领,每佐领下护军25名。
(ii)    18旗鼓佐领内1佐领下护军19名,其余17佐领下护军18名。
(iii)  30内管领,没管领下护军15名。
(iv)    共护军1200名。(秦国经,2005pg331
-    主要“守卫宫门而稽其出入”凡宫门派三旗包衣护军营守卫的共有12处。
-    另外,皇帝到太庙、社稷坛等处祭祀,护军营执镫恭导。皇后、妃嫔等外出,护军营也派兵保护。(秦国经,2005pg332

2.  三旗包衣骁骑
a.  骁骑参领:三旗各5人。
b.  骁骑副参领:三旗各5人。
-    主要掌管三旗的人丁、户口、考试、挑甲、俸饷、袭职等旗务。
-    也掌管一部分紫禁城的守卫。在紫禁城值班有31处。
-    还负责部分消防任务,“各佐领下共激桶107架,水捅214副”。(秦国经,2005pg332

3.  三旗包衣前锋三营(旧名解马营)
a.  委署前锋参领:三旗各2人。
b.  前锋校:三旗各2人。
c.  委署前锋校:三旗各2人。
d.  蓝翎长:三旗各4人。
e.  护军:120人。
f.  40匹。
-    专门练习马上技艺,以供皇上役使。(秦国经,2005pg332

5)神机营等(秦国经,2005pg332
·         咸丰117月设立


三.宿卫扈从制度
n   紫禁城的警卫,以午门、东华、西华、神武四门和景运门、隆宗门为重点,以内廷和外朝为中区,围绕皇帝起居,进行分工警卫。

n   外朝的警卫,主要由侍卫处担任。侍卫处侍卫分6班,班分两翼,轮值宫门。乾清门、内左、右门为内班:左右翼侍卫各30人入值。宿卫中和殿侍卫什长3人,侍卫亲军30人。每班都派领侍卫的大臣1人,内大臣或散秩大臣1人统领。(秦国经,2005pg333
1)   内廷的警卫主要有护军营、前锋营等担负。紫禁城内以上三旗官兵值班守卫。
2)   景运门:值班大臣1员,司轮长1员,主事1员,护军校2员,传筹护军校1员,门笔帖式1员,阅门籍护军6名,护军18名,传筹护军9守卫。
3)   隆宗门:印务参赞1员,护军参领1员,护军校2员,传筹护军校1员,门笔帖式1员,阅门籍护军1名,护军18名,传筹护军9名守卫。
4)   后左门,后右门:护军参领各1员,护军校各1名,门笔帖式各1员,阅门籍护军各1名,护军各13名。
5)   中左门:护军参领1员,护军校1员,阅门籍护军2名,护军9名。
6)   中右门:前锋参领1员,前锋校1员,阅门籍护军2名,前锋9名。
7)   左翼门、右翼门:护军参领各1员,护军校各1员,阅门籍护军各1名,护军各9名。
8)   保和殿东西廊内库:护军校各1人,护军各4人。
9)   中和殿:护军校2人,护军3人。
10) 东西廊:护军校各1人,护军各4人。
11) 体仁阁、弘义阁、昭德门、贞度门、协和门、熙和门:护军校各1员,护军各9名。
12) 午门:护军参领1员。
13) 左门:阅门籍护军2名。
14) 左、右门:护军校各2员,护军各13.
15) 东华门、西华门神武门:护军参领各1员,护军校各2员,阅门籍护军各2员,护军各18名。
16) 苍镇门:护军参领各1员,护军校各2员,阅门籍护军2名,护军13名。
17) 启祥门:护军参领各1员,护军校各2员,阅门籍护军1名,护军13名。
18) 中正殿正门、后门、东北隅、东南隅:护军校各1员,护军各1员。
19) 吉祥门、西北隅:护军参领各1员,护军校各1员,护军各9名。
20) 文华门:护军校1员,护军9名。
21) 茶膳房:护军参领1员,护军校1员,护军10名。
22) 箭亭:护军校1员,护军9名。
23) 银库门、内银库:护军参领各1员,护军校各1员,护军各9名。
24) 内东小库、西小库:护军校各1员,护军各4名。
25) 寿康宫长庚门、西南门:护军参领各1员,护军校各1员,护军各9名。
26) 西隅:护军校1员,护军9名。
27) 宁寿宫、宁寿门、皇极门、敛喜门、锡庆门、履顺门、蹈和门、保泰门、茶膳房、东北隅、西北隅:护军参领各1员,护军校各1员,护军各9名。
28) 紫禁城四门内磴道、棚栏:护军校各1员,护军各9名。
29) 北上门:护军校1员,护军9名。
30) 火班:护军校1员,护军7名。
以上各委镶黄、正黄、正白三旗官兵,按日分班。
        i.      凡丑末日为镶黄旗首班。
       ii.      凡寅申日为镶黄旗二班。
     iii.      凡已亥日为正黄旗首班。
       iv.      凡子午日为正黄旗二班。
        v.      凡卯酉日为正白旗首班。
       vi.      凡辰戌日为正白旗二班。
各轮番直宿。又防范火班,遇应齐集处,由值班之护军统领及司轮长等,於左翼门等处护军,每门调二人,共46人,协同内府值班官兵候遣。(秦国经,2005pg335

n   紫禁城以外,由下五旗护军轮流值班守卫。
1)   阙左门:护军校1人,护军9人。
2)   阙右门:护军参领1人、护军校1人、护军9人。
3)   直端门,天安门,长安左门,长安们右门:各自以护军参领1人、护军校2人、护军18人。
4)   大清门:前锋参领1人、前锋校1人,前锋9人、护军校1人、护军9人。
5)   西华门,外北棚栏,神武门外西棚栏,东棚栏,东华门外棚栏:各自以护军参领1人、护军校1人、护军9人。
6)   自阙右门外一堆拨起,至阙左门外16堆拨止:内4堆拨,即以西华门外棚栏护军参领兼管;八堆拨,即以神武门外西棚栏护军参领兼管;13堆拨,即以西华门外北棚栏护军参领兼管。仍各值以护军校1人、护军9人。其余堆拨,各值以护军参领1人、护军校1人、护军9人。
7)  凡值班二日而代。
        i.      甲乙日为正红旗班。(秦国经,2005pg335
       ii.      丙丁日为镶白旗班。
     iii.      戌已日为镶红旗班。
       iv.      庚辛日为正蓝旗班。
        v.      壬癸日为镶蓝旗班。
10日而编。

n   内务府包衣三旗各营也担负一部分紫禁城的警卫。它所警卫的多是后妃寝宫及内务府各仓库、作坊等处。
1.   三旗包衣骁骑营在紫禁城警卫的地方有31处:
a)   武英殿,武英殿后南熏殿:章京1人、披甲5名。
b)   宁寿宫,英华殿:各披甲人6名。
c)   寿安宫:章京1人、披甲6名。
d)   养心殿造辧处南门:副参领1人、披甲5名。
e)   东门及钱粮处:各披甲人5名。
f)   银库及咸安宫宫门、咸安宫后:各章京1人、披甲人5名。
g)   御书处、兆祥所、南府钱粮处、围房井儿上肉库:各披甲人5名。
h)   银匠房四局:各章京1人、披甲人4名。
i)   瓷库东门:章京1人、披甲人1名。
j)   西门:披甲人5名。
k)   衣库、鳌山镫库:各披甲人4名。
l)   育喜房:披甲人6名。
m)   三所西南:副参领1人、披甲人10名。
n)   东南、西北、西南:各披甲人10名。
o)   火班处:披甲人20名。
p)   火班处之南:披甲人5名。
以上每日值班,共副参领2人、章京10人、披甲人189名,又以参领1人,直宿巡查。(秦国经,2005pg336

2.   三旗包衣护军营守卫禁廷宫门12处:
a)   顺贞门:护军统领1人、护军参领1人、护军校2人、护军14人。
b)   顺贞门西铁门:护军校1人、护军9人。
c)   寿康宫正门,内左门、内右门、慈祥门四处:各护军参领1人、护军校1人、护军9人。
d)   永康左门、永康右门二处:各护军校1人、护军9人。
e)   宁寿宫正门、履顺门二处:各护军参领1人、护军校1人、护军7人。
f)   蹈和门:护军参领1人、护军校1人、护军9人。
g)   三所正门:护军参领1人、护军校1人、护军9人。
以上每日值班,共护军参领1人、护军参领9人、护军校13人、护军109人。

n   御前的警卫主要由御前大臣、御前侍卫、御前行走、乾清门侍卫、乾清门行走等官员担任。凡皇帝在乾清宫召见官员,各官至乾清门止,由御前大臣稽查。然后派侍卫将引官员带至御前。引见毕,由侍卫带出乾清门外。
n   凡朝会、祭祀、皇帝歇陵殿、诣皇太后宫等,皇帝出入时,侍卫官员都要依制导引扈以。凡御经筵、大阅、御楼受俘、外裔来朝赐见等,侍卫官员都要依仪列侍於皇帝前后左右。“燕飨,布席於近御”。(秦国经,2005pg337


四.稽查制度
n   禁城重地,稽查极严。最初由领侍卫内大臣、护军统领、前锋统领各1人,率所属每天入宫轮值稽查。以后值班大臣进一步增加,并规定为六班,以日夜巡查。(秦国经,2005pg338


五.门卫制度
清朝皇帝随时可召见大小官员,即使是外来道府等官,也可亲诣宫门递折清训。但出入禁门,定有严格的制度:(秦国经,2005pg339
1. 凡王公大臣上朝,至下马碑必须下马、下轿。
·           唯贝子以上王公,或赏紫禁城骑马官员,入东华门,到箭亭旁必须下马。入西华门,到内务府前必须下马。

2. 凡官员出入,各由其门。
·           领侍卫内大臣、散秩大臣、侍卫,侍卫处主事笔帖式、军机章京、内阁、六部、提督衙门、理藩院、上駟院、武备院、奉宸苑、銮(luan)仪卫、尚备用处,由景运门、隆宗出入。
·           宗人府王公司员、八旗、都察院科道、翰詹、侍卫处主事笔帖式,各部院衙门值日引见官员,由后左门出入。
·           内务府各库官员,尚虞备用处、侍卫处主事笔帖式,由后右门出入。
·           其由午门出入者:宗室王公以下由右门;大臣官员及各衙门书吏,均由左门。
·           清代前期各衙门官员出入景运、隆宗、后左、后右各门,於年底造具花名木牌,移送景运门稽查。(秦国经,2005pg339

3. 王公百官进入紫禁城,随带从人,有一定的限制。
·           亲王、郡王10人。
·           贝勒、贝子、公及文武一品官8人。
·           文武二品官及文三品京堂官6人。
·           文四品、五品、六品京堂官4人。
·           文五品、六品、七品官、武三品、四品、五品、六品官2人。
·           文八品、武七品以下官1人。
·           王公以下至文三品、武二品以上官从人,进之景运门、隆宗门外阶下20步为止。
·           余官从人至左翼门、右翼们阶下为止。
·           其从人出入神武门者,具令循东西夹道, 不许於附近景运门、隆宗门外停立;不许於左翼门、右翼门东西出入;不许於东华门内三所西甲道穿行。
·           惟蒙古王公班房在三所西夹道,其从人准於夹道停立。至蒙古进汤羊者,具令於三座门外石桥以南排列,其蒙古人等,不许入三座门内。其随从王公大臣入景运门、隆宗门、后左门者,亲王准护卫5人,郡王4人,贝勒3人,贝子2人,宗室公1人。文武大臣奏事,准带骁骑校、蓝翎长、笔帖式12人。(秦国经,2005pg340

4. 凡官役官物,验其门牌而放行焉。
·           “内阁、内务府及廷行走各处,内廷各管供事、书吏、蘇拉,皂隶、茶役、厨役、匠役等,皆有内务府给予火熔腰牌。入禁门,令巴克什护军验明放过。其腰牌三年更换一次。不及期而接允者,随时更改,咨报景运门稽核。其官物出入禁门者,由各衙门预出门单,送景运门值班处照验,(chi)知个衙门放过。开库日,库使库丁匠役人等,由内务府司员带进。前期造具名册,咨送景运门查缴。”
·           凡禁廷各门,白天开放。开放时间,初期在丑正后,后改为子正开门,以后改以黎明辨色为准开门。白天由护军执军器、腰刀把受。另外,各门还有护军2人,专执红棒,坐于门外,亲王以下出入,执棒护军不起立。凡擅自入门的,护军当即以棒挞(ta)之。各门於日入后关门上锁。由司轮章京巡验并收藏钥匙。每夕,景运门司轮章京,自后左门、后右门、中左门、中右门、左翼门、右翼门、太和门、昭德门、贞度门以次验视扃鐍(jiong jue)。
-    午门以隆宗门护军验视。
-    东华门以苍宸门护军参领验视。
-    西华门以启祥门护军参领验视。
-    神武门以吉祥门护军参领验视。(秦国经,2005pg341
各验视毕,报景运门司轮章京并各缴其锁。端门、天安门、大清门、长安左门、长安右门由值班护军参领验视扃鐍(jiong jue),报阙左们司轮章京。

5. 凡中夜出入禁门,须持有合符。
·           镀金的合符,镌阳文“圣旨”字,外厘并锁,藏於大门。於景运、隆宗、东华、西华、神武各门,预颁阴文合符一扇存贮(zhu)
·           如夜间奉旨饬(chi)遣及紧急军务,须马上开门时,侯大内持出阳文合符,值班护军统领、参领取阴文合符,比验相符,方能启门。苍宸、启祥各门,遇阳文合符至门,护军参领即报统领,亲斋阴文合符至门,与阳文合符照验相符,即启门。於次日具奏。
·           值皇帝出巡,阳文合符交留京办事大臣轮班交替看守。侯帝迥(jiong)跸还宫,即缴交大内。皇帝迥(jiong)跸驻圆明园,送御园宫门缴进。(秦国经,2005pg342


.传筹制度
紫禁城内巡逻分内廷和外朝两路。
n   内廷巡逻:每夜“自景运门发筹西行,过乾清门,出隆宗们。循而北,过启祥门。迤(yi)而南,过苍宸门,至东南隅。迤(yi)而西,乃至景运门。凡十二汛为一周,传筹五。”
n   外廷巡逻:每夜“自隆宗门发筹东行,出景运门,循而南,过左翼门、协和门,迤而北,过昭德门,循而西,过贞度门,迤而南,过熙和门,循而北,过左翼门,乃至隆宗门。凡八汛为一周。传筹五。” (秦国经,2005pg342
n   太和门院内:“自中左门发筹,过东大库、西大库、中右门、乃至中左门。凡四汛为一周。传筹三。共以十三筹递传。” (秦国经,2005pg343

七.消防制度
n   为了防火,此紫禁城内各处设镀金海共十八口,大铜海二十二口,大铁海四口,中铜海一百五十二口,小铜海八口,小铁海一百四口,共三百有八口。缸内蓄清水。这些铜缸、铁缸平时由太监管理。“每小雪节该管首领太监等安设缸盖、缸套,酌量天气寒暄,薰火化冰,至开年惊蛰节撤收。其大铜缸一口,每日用黑碳四斤。小铜缸一口,每日用黑炭三斤。自十一月初一日起,至次年二月初一日止。”
n   内廷各朱旗房、值班处所还配有激桶等消防工具,以便随时灭火。如乾清宫置激桶七十架。东华门内东北筒间房安激桶四架。西华门内筒子朱旗房三间安激桶四架。火班官兵昼夜轮流值班,一旦发生火警,各按防范区域往救,不许慌乱。(秦国经,2005pg346

n   康熙十八年十二月三日太和殿火灾之后,康熙帝即谕令说:“宫内各处灯火最为紧要。凡有火之处,必著人看守,不许一时少人,总管不时巡查。”为避免失火,宫中曾禁止吃烟。康熙二十三年十月初一日上谕,奉太后懿旨:“今隆冬有风之际,各宫灯火著用心谨防。不许任意吃烟,著不时严察。” (秦国经,2005pg344

Reference
秦国经(2005明清档案学,学苑出版社
阎崇年(2008康熙大帝,北京:中华书局,ISBN978-7-101-06224-3
崔清北()大清王朝十二帝(上册),北京:智品图书有限公司
唐益年(1993清宫太监,辽宁大学出版社